发布:2024.02.29 15:26 阅读:23598 部门:Home 关闭
各单位、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开展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25号)要求,我院决定开展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一)结项验收
2021年及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各类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省级课程建设类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及项目、精品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金科、教学示范课等,以上项目由我院组织专家给予建议性检查验收结果,再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检查验收。
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一流专业、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双基”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以上项目由我院组织专家给予建议性检查验收结果,再由安徽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结果进行认定。
(二)阶段检查
2022年立项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二、检查验收内容
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特色创新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引领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3月11日之前将胶装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行政楼211办公室,电子版(含结项情况简表)同时发送至电子信箱:15155882300@163.com。联系人:罗晶。
(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项材料需于2024年3月20日前上传“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新网址:https://ahxmgl.ahou.edu.cn/QRMIS)
(三)需进行阶段检查的省级项目材料也需于2024年3月20日前上传至上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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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
2024年2月28日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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